J3 安装(含修理)专项条件
J3.1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、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
J3.1.1 人员
J3.1.1.1 技术负责人
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1.1.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
(1)质量保证工程师,具有工程师职称;
(2)工艺、焊接、检验与试验、现场施工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1.2 技术人员
除技术负责人、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,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,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1.3 项目负责人由技术人员担任。
J3.1.4 质量检验人员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3 人,由技术人员担任。
J3.1.5 作业人员
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 2 人,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;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 4 人;电工不少于 2 人。
J3.2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、客运缆车
J3.2.1 人员
J3.2.1.1 技术负责人
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2.1.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
(1)质量保证工程师,具有工程师职称;
(2)工艺、焊接、检验与试验、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2.2 技术人员
除技术负责人、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,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,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2.3 项目负责人
由技术人员担任。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—2019
— 143 —
J3.2.4 质量检验人员
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2 人,由技术人员担任。
J3.2.5 作业人员
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 2 人,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;修理作业人员
不少于 2 人;电工不少于 2 人。
J3.3 客运拖牵索道
J3.3.1 人员
J3.3.1.1 技术负责人
具有工程师职称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3.1.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
(1)质量保证工程师,具有工程师职称;
(2)工艺、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。
J3.3.1.3 技术人员
除技术负责人、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,技术人员不少于 2 人,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至少 1 人,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。
J3.3.1.4 质量检验人员
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至少 1 人,由技术人员担任。
J3.3.1.5 项目负责人由技术人员担任。
J3.3.1.6 作业人员
特种设备焊工至少 1 人,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;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 2 人;电工至少 1 人